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国家大型综合建筑勘察设计单位,是中央政府适应新中国经济建设而组建的六大地区建筑设计院之一。
●前身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政府进行大规模城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村土地集体化以及社会改革。根据东北人民政府东府(1952)人字第2770号文件精神,1952年10月7日,成立东北人民政府建筑工程局,下设“设计处”,即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主要承担东北地区民用和工业建筑设计任务。办公地址设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五段九号。1953年改称为“东北行政委员会建筑工程局设计处(对外称设计公司)”。
●初创
1953年至1957年,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展标志着系统建设社会主义的开始,为适应国家大规模基本建设的需要,1953年1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发出中建(1953)设字第53号通知,“将前东北行政委员会建筑工程局设计公司改称‘东北设计院’,受中央建筑工程部设计局直属领导”。
1954年5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建工部设计总局东北设计院”正式成立,院址在南五马路五段九号,设计院由设计总局直接领导,系全民事业机构,同年末,迁至和平区南五马路五段四号(现和平区光荣街65号)。为适应国家加强基本建设需要,迅速完善生产机构,以组为建制,设置建筑组、水暖组、电照组、预算组,同时明确管理部门的管理原则。
1955年3月15日,建筑工程部以中建(1955)设总办字第13号文通知,将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设计局东北设计院改称“建筑工程部东北工业建筑设计院”。1958年,国家建工部与建材部合并为建工部,将原建材部建材设计院的硅酸盐建筑制品专业划归东北设计院,组建建材专业设计室。1961年,建工部将北京工业建筑设计院的混凝土专业合并到东北设计院,成立混凝土制品专业设计室。从此,我院发展成为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及建筑制品工艺各专业比较完备的综合性工业建筑设计院。为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院对生产体制及专业设置进行调整,成立了土建设计室和公用专业设计室,其他机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建院之初至“文革”前,我院机构设置实行科、室建制。
●文革
1968年11月,沈阳市人民政府革政字(1968)1024号通知,批准我院成立革命委员会。12月,建筑工程部东北工业建筑设计院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政工、保卫、生产、办事四大组,各科室改为连队建制,全院设置5个连,连设指导员、副指导员、连长、副连长。1969年10月31日建筑工程军管令(1969)军建管体字第8号文《关于综合勘察院驻沈勘察大队归属建筑工程部东北工业建筑设计院》的批复,综合勘察院驻沈勘察大队1970年1月5日我院增加勘察测量专业。1970年7月31日,建筑工程部东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改称“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东北工业建筑设计院”。
1971年1月14日,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将东北工业建筑设计院下放给辽宁省革命委员会,隶属于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局。1971年4月16日,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局决定将东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改名为“辽宁工业建筑设计院革命委员会”,为适应援外工作任务需要,对外启用辽宁工业建筑设计院印章。
●改革开放
1978年8月22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技术局(1978)建科字第53号文通知,国家建委与辽宁省革委会协商决定并经国务院批准,自9月1日起我院隶属关系改为国家建委和辽宁省双重领导,以国家建委为主,更名为“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东北建筑设计院”。1979年2月6日,国家建委(1979)建发科学第71号文件决定,国家建委东北建筑设计院为地、师级单位,承担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技术局及地方的设计任务,同时承担建筑科研课题的研究。
1979年5月3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建筑工程总局(1979)建工字第2号文决定,我院于5月10日改由国家建筑工程总局领导,更名为“国家建筑工程总局东北建筑设计院”。
1982年8月5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2)城办字第120号文件决定,国家建工总局东北建筑设计院改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领导,更名为“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其性质、任务、级别不变。
1992年8月,为适应社会发展及科研发展需求,发挥优势,迅速进入科技市场,经中建总公司(92)中建设字第310号文件批准,更名为“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1999年8月,实行所管分院体制,各分院由院总部直接管理。
●二十一世纪
2000年10月,实施第一阶段调整重组。2005年6月,根据中建总公司深化企业改革精神及我院改革发展需要,对机关进行整合,设置7个职能部门。12月,根据中建总公司中建企字〔2005〕339号文件通知,我院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2007年12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设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要求,我院改制形成国有法人股权作为发起资产投入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持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公司名称为“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危机,建筑市场受到冲击,我院及时调整经营模式,避免了大幅度波动,经营活动不但未受到影响,经营质量稳步提升的同时超额完成计划指标。
2011年至2015年,我院坚持建筑原创为主导的专业化方向,坚持“两向延伸,中间加宽”提升全程式服务功能,使生产经营稳步发展。
2017年是中建东北院转型发展非常重要的一年。面对持续低迷的建筑市场,中建东北院全面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对号码院、区域院进行重组,成立总承包公司,实施模拟法人治理,完善职能部门设置,积极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发展呈现持续健康和快速增长的态势。到2020年末,中建东北院圆满完成“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三年目标,以昂扬的精神风貌跨入“十四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中建东北院坚持在传承中再创业、在攻坚中再突破,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中建东北院以“七个一百”为载体,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力,明确了“一创三先”的战略目标,着力推动企业全面振兴,着力强化党建引领,着力推进改革发展,着力实施创新驱动,着力赓续传承红色基因,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奋力开创企业发展的全新局面,展现中建东北院践行“六个力量”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