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民防办),并转发辖区内人防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防护设备生产、质量监督等单位,军内相关单位: 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专业应符合《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其中防护工程相关专业具体包括防护工程或人防工程的建筑、结构、工程管理、通风空调、给排水、发供电、防化等专业。 非防护工程相关专业的,须参加由国家人防办认可的防护工程师考试资格培训。考试资格培训原则上应不少于一年。 二、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在考试中心网站“资源下载”菜单中下载报名表,填写、签字、盖章后与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一起,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考试中心。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培训证书、其它资格证书等。报名表与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一起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本人名字命名,发送考试中心邮箱(fhgcszx@vip.163.com)。 考试中心对报考考生进行条件和材料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试中心通知考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经国家人防办批准后及时通知。考生缴费须以本人名字并附单位名称,通过银行汇款、转账等方式至指定银行账号,汇款后将汇款信息以电子邮件告知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 详见考试中心网站“考试考务”栏目的“2013年度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 四、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日起至12月15日结束, 逾期不再受理本年度考试报名。报名时,考生可根据2013年考试计划初选考试时间,考试中心根据报名顺序和考场容量,确定考生考试时间。 五、准考证领取 考试中心根据考试时间提前20天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考生电子邮箱。考试前1-3天,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和条形码。考试前1天,考生凭准考证看考场。考场集中安排在解放军理工大学岔路口校区。 六、其它事项 考生照片应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供制作证书使用。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15K-40K之间。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也为.JPG或.JPE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250K。 特此通知。 全国人防防护工程师培训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尹 峰 电话:025-808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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